您当前的位置:石家庄长安网 >> 平安创建

我市新华区等18个单位和个人受到省综治委表彰

2016-07-18 18:39:42     稿件来源:

  近日,省综治委印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省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省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石家庄市新华区等9个基层单位被授予“2015年度河北省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侯君卿等9名同志被授予“2015年度河北省基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数量均位列全省第一。其中,新华区、栾城区被评为河北省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基层安则全局安,基层稳则全局稳”的理念,紧紧围绕“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平安建设总体目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广泛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夯实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在全市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平安省会建设整体水平,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创造了许多优秀做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多项工作被中央和省肯定和推广。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省综治委对全省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我市获得“2015年度河北省基层平安创建先进单位”的有:新华区、栾城区、晋州市人民法院、正定县平安志愿者协会、行唐县上碑镇、鹿泉区宜安镇、长安区跃进街道、裕华区裕东街道金域蓝湾社区、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获得“2015年度河北省基层平安创建先进个人”的有:侯君卿(市综治办二处处长)、邢红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袁彦军(市教育局安全稳定管理处处长)、高自朝(晋州市综治办主任)、王文甫(高邑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曹春华(藁城市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曹亚峰(深泽县桥头乡党委书记)、赵雪飞(桥西区东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崔彦杰(新华区公安分局新华集贸市场治安派出所所长)。

  各地各部门要以平安建设先进典型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综治办主任会议精神,按照《2016年石家庄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和要求,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平安省会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全市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幸福石家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平安建设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主管单位:中共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