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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法院领导班子 参加县委“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体学习

2015-03-19 16:22:41     稿件来源: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10月27日上午,平山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县委组织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会议精神”常委(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党组成员、副院长何树林代表平山法院向县委做了表态发言。

  表态发言指出,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平山法院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将始终坚持县委的领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好法院各项审判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在今后审判工作中,平山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始终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创新和落实司法便民各项措施,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确保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三是要恪守廉洁司法。在今后工作中,平山法院全体干警将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六不准”等各项禁令,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活动。严格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净化法官队伍,努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枉法裁判,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按照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转变司法作风,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四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县委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在今后审判工作中,平山法院将始终坚持县委领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依法行使审判职权。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扎实推进立案、审判、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个公开”,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公平,确保阳光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在办案中要坚持能动司法,坚决克服机械主义和就案办案思想,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为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的中等城市、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县委,依法治国,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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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世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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