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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以“保廉日”促廉洁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2015-09-07 10:56:01     稿件来源:

  近日,市司法局开展了“保廉日”教育活动。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重温《公务员法》等法规,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近期查处的“四风”典型案件的通报。该局从局领导到一般干部都列出“保廉清单”,逐人填写,严格落实。通过“保廉日”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既接受教育,又对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回顾和反思、做出承诺,这是该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缩影。

  该局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措施》,有效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不清、职责不明、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等问题。局党组围绕布署工作、责任分解、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监督检查等八条主线落实主体责任,将每一项工作具体内容、开展时间、由谁负责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局领导班子每一名成员都明白自己在两个责任方面的角色定位和工作任务;驻局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明确了五项规定动作,紧紧跟踪重点岗位、重要权力行使、重要节日等重要节点,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保证驻局纪检组理直气壮、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同时,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廉政建设,一是每月开展一次“保廉日”活动,通过设计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二是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对分管部门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分管部门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情况及思想动态,并将检查、谈话情况向局党组进行书面汇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带领纪检组监察室及其他有关同志对机关及下属单位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打分排名,进行通报。三是规定干部提拔使用、项目建设、大宗采购、大额资金使用、重要权力行使等方面必须进行公开公示,并接受纪检组监察室监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财务开支情况由局纪检组监察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审查,以严肃财纪纪律,保证制度落实。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若有因违纪被纪检组、监察室查处的,问责主管局领导和中层负责人。若有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问责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纪检监察处供稿)

关键词:市司法局,廉政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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