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我市开展省市县三级3·15送法下乡活动
2015-03-20 16: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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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省农业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石家庄市农业局法规处、石家庄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和鹿泉市农业局、鹿泉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抽调农业执法骨干和农业技术专家,在鹿泉市铜冶镇开展了省、市、县三级农业送法下乡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 鹿泉市铜冶镇位于省会石家庄西南部,太行山东麓山前倾斜平原区,因唐代在此冶铜铸造正定隆兴寺大铜佛而得名,是河北省最早建制镇之一,逢“四、九”过大集。这次送法下乡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是借助其过大集人员集中的机会开展的。活动现场悬挂着“省市县三级“3.15”送法下乡活动”的横幅,播放了有关法律法规录音带,摆放着“解决农资纠纷的方法”、“五种方法识别肥料质量”、“农药外观辨真假”、“不得进入市场和超市销售的五种不合格农产品”、“购买种子‘八项注意’”等宣传展牌;免费向农民发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常识问答》和《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等宣传册上千册,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和肥料等常用技术明白纸5000余张;接受当地农民法律和技术咨询百人次,对当地农民的普法宣传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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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世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