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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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石家庄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度第三次集中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内容。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光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根本问题,为法院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坚持把学习教育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转化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国家安全的履职实效,打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会议要求,要筑牢政治忠诚,把准“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方向。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司法机关,“政绩为谁而树”,就是为党、为国、为民。要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要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定位、谋划、推进,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做到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要求、法院见行动。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树牢“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扛牢司法担当,明确“树什么样的政绩”的价值取向。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要树公正司法之绩,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持续提升办案质效,牢牢守护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要树服务大局之绩,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法治护航平安石家庄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稳定的法治屏障。要树司法为民之绩,聚焦执行攻坚、诉讼服务、涉诉信访等关键环节,依法快办民生领域案件,持续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单办理机制,把正确政绩观体现在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要厚植发展根基,夯实“靠什么树政绩”的实践路径。正确政绩靠党性立身、实干立业、纪律立行。要深化党建引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化“基因红·石法行”党建品牌创建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干警锤炼坚强党性、校准价值坐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司法。要锤炼务实作风,巩固、深化、提升“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成果,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做实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为长远发展打牢坚实基础。要从严管党治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依法严惩司法腐败,牢固树立鲜明正确用人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铁军。 会议围绕学习主题作研讨交流。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内设机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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