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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商家“羊毛”少退货 网购者贪“小”而失“大”

2024-04-02 10:09:26    稿件来源:河北法制网

河北法治报讯 (张颖)网络购物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退货退款机制有力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部分网购者利用规则漏洞薅商家“羊毛”事件时有发生,令商家苦不堪言。

王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店铺内购买了50个气球,价值70元。收货后其没有联系卖家,而是向平台申请“退货退款”。此退货方式需卖家在收到被退回货物确认无误后,在限定时间内将款项退给王某。几天后,卖家收到退回的快递,发现仅有20余个气球,便联系王某退回全部气球,却一直未果。卖家又通过快递公司联系到王某,要求王某将气球退回,王某口头答应却一直未退。卖家虽收到被退回的气球,但因退回的数量不够,未在限定时间内操作退款流程,被网购平台罚款200元,卖家遂诉至曲阳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到王某确实未退回全部气球,并因此导致卖家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退款流程而被网购平台罚款200元后,承办法官向王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当退还全部货物,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经过法官调解,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将70元货款与200元罚款转至卖家,卖家撤诉。该案圆满化解。

该案受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距离遥远,承办法官采取线上方式调解该案,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受到原、被告的一致肯定。

法官提醒: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合理运用网购平台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购物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的约束。消费者网购要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否则贪“小便宜”也可能变成“大损失”。若遇到恶意退货退款情况,商家也应通过平台申诉或使用法律手段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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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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