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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800余万元耕地占用税追缴入库的背后 ——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保障国有财产颗粒归仓

2024-03-28 10:22:18    稿件来源:井陉政法委

□ 李玲 翟智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耕地。近期,井陉县人民检察院发现县域内部分企业占用耕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缴纳耕地占用税,该院通过开展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追缴812.5万元耕地占用税,助力国有财产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多管齐下

堵塞国有财产监管漏洞

井陉县是纯山区县,山多地少,占比不高的耕地等农用地是该县宝贵的生产资源。

井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向多个职能部门调取用地审批情况、占用耕地具体信息、税款征收情况等信息,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发现有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项目存在未缴、迟缴耕地占用税,临时占用耕地项目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等情形。

“缴纳耕地占用税并没有局限于合法占用还是非法占用,如果是非法占用耕地,也同样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不仅如此,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也要依法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承办检察官在深入了解后介绍。

齐抓共管

推动税收共治初见成效

在调查核实后,井陉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耕地占用税相关事项磋商联席会,邀请税务、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机关参加,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磋商情况进行监督。会上,行政机关就耕地占用税缴纳的详细步骤、情况、各自职责进行了介绍,发现了相关部门之间涉及耕地占用税收缴情况存在协作和信息沟通不畅、占地信息未及时传递等问题。

“线索采集、信息交换方面行政机关处理要细致化,以先税后证为前提,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希望此次座谈会能够打通各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壁垒,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时说。

会后,井陉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磋商意见书,建议其依法履行耕地占用税的征管职责,确保国家税款应收尽收。

县税务局在法定期限内回复称,已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对未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及时追缴。“截至目前,我局已经追缴耕地占用税款812.5万元,已全部缴纳入库,现征缴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井陉县税务局在复函中回复到。

以点带面

助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耕地占用税未及时征缴入库,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沟通不够、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有很大关联。”承办检察官带着干警们剖析原因。

为推动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长期有效开展,井陉县检察院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耕地占用税收缴情况的调查报告》,就目前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出现的难点、如何强化职能部门配合等问题向政府部门进行了汇报。

“井陉县检察院拟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机制,加快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打破信息壁垒,进一步规范耕地占用税收缴工作。”承办检察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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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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