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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积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灵寿化

2024-03-13 15:30:35    稿件来源:灵寿政法委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近年来,灵寿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党组织统揽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把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在基层,逐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梯次滤化工作模式,全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处置在前端、化解在萌芽,推动社会治理“二维平面网格”向“三维立体网络”转型升级,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逐步建立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灵寿化的品牌优势。

一、坚持守土有责,增强矛盾纠纷吸附力

村级以“两委”干部为主体,强化党员干部包联和网格化管理,推动老干部、老党员、农村好青年、治安志愿者等“红色力量”和包村辅警、包联法官、法律顾问、网格员、调解员等“蓝色力量”同向发力,确保事事有人管,将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吸附在最基层,今年以来,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500余起,搜集上报问题隐患信息480余条,有效避免隐患累积、风险升级。其中,我县牛城乡牛城村、北洼乡党家庄村作为典型代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网格员经验丰富、前端掌控、先期处理、萌芽化解的优势,分别建立矛盾纠纷“五级响应机制”和“四五工作法”,全面激活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式综合治理网络,将绝大部分矛盾隐患和信访问题吸附在基层一线。全县信访总量自2021年以来逐年下降,其中2022年、2023年信访总量分别同比下降32.7%、49.6%,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资源整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

乡镇以综治中心为载体,统筹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调解室等力量,充分发挥乡镇干部的资源优势、政法单位的权威优势、社会组织的独立优势,综合施策解决问题,避免了矛盾激化、问题上行。县级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平台,集“接访、转办、调解、听证、诉讼”等功能为一体,综合运用“法、理、情、德、规”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一站式办理、一揽子解决。陈庄基层人民法庭+“中和”调解室的“诉调对接”模式,三圣院司法所+“老村长”调解室的“访调对接”模式,慈峪派出所“123N”“警调对接”模式等,均凭借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今年以来,基层人民法庭和个人品牌调解室联动调解案件50余件,化解重点隐患6起,开展普法宣传7次,真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摆在优先位置,提升了服务质量;各派出所合计排查公安管辖矛盾纠纷隐患380余条,化解率100%,辖区治安状况和社会治理情况明显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激发基层治理创新源动力

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当中,灵寿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因地制宜、守正创新,探索出大量形式新颖、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为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强大动力。县公安局以“扫码评警”拉近警民关系,累计收到人民群众扫码评价27.3万余条,扫码评价满意率99.82%,反映问题116个、意见建议1210条,全部解决落实,实现了问题解决率、意见建议落实率双100%,有效防范涉警矛盾纠纷发生;谭庄乡乔家庄村以“积分超市”为载体,激励村民参与基层治理,村民从“旁观者”主动变身“参与者”,全村共积15000分,累计兑换生活物品700余件,切实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最大限度的延伸平安建设防控治理触角;灵寿镇龙岗社区充分发动快递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化解邻里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100%,构筑了多方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显著增强了我县基层社会治理的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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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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