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情怀 陈法理——无极县人民法院大陈人民法庭描绘司法为民底色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通讯员 张世超 群众再“小”的事也是大事,是为“大”;处理群众再“杂”的事也要理顺后做好释法依法处理,是为“陈”。无极县人民法院大陈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大、陈”二字展开工作,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经验,为群众解忧、为诉讼双方讲法。大陈人民法庭是如何做到高效率处置案件的?近日,记者走进大陈法庭,近距离感受大陈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经验做法。 处理群众诉讼皆“大”事,让办事心顺路更畅 “有的案件虽小,但关乎民生。群众再小的利益,我们都要依法维护,教育引导当事人讲诚信。讲诚信的人越多,矛盾就会越少。”大陈法庭法官张永科迎面第一句话就说出了自己的心得。 张永科介绍,大陈法庭在解决群众诉求的时候,不仅面向居住在当地的群众,还为在外地的当事人提供帮助,若当事人无法抽身回来参加庭审,法庭充分发挥“云审”平台审判功能,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甚至零跑腿。 近日,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大陈人民法庭,转达当事人的感激之情。原告徐某与被告殷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后,因在国外务工,无法到达庭审现场。法庭克服时差问题,多次与双方联系,使用“云审”平台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我们利用智能手机在线视频开庭审理案件、调解,进行网络签名确认,网上办理群众的‘大’事,突破了线下开庭、调解对时间、空间的局限,便利了当事人诉讼和问题解决。”张永科介绍业务开展情况时自豪地说道。 处理群众矛盾要“陈”理,让群众心悦更信服 如何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群众之间的矛盾?如何让群众在需要法官协商的时候,能够找到法官?这成了横在法官和群众之间的一道鸿沟。 “积极推进‘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大陈法庭在解决群众纠纷时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机制作用,用法律和事实为双方当事人普法讲理,顺利解决了王村亲兄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和泊头村曹某离婚案,成功修复了张某亲兄弟情谊和挽救了曹某婚姻。 “通过向咨询群众‘陈’清法律依据,让群众对矛盾的处理更加信服。”大陈法庭法官董曼在介绍工作情况时说。 现如今,大陈镇13个村庄都有包村法官的电话,群众需要法律咨询的时候,可以随时拨打法官电话。自从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后,大陈法庭的法官、法官助理电话比以往多了很多,大部分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很多当事人的问题经过法官或法官助理的解释后便迎刃而解。这样,一些矛盾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便得到了解决。 为企业普法更“细”化,让工人权益有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高效的法律帮助,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为工人权益提供更多保障,提供法院力量?大陈法庭一直在探索。 “每一名工人权益的背后关系着家庭的幸福,我们不断创新‘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利用周末休息日时间,主动深入辖区各中小企业开展普法宣讲,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讲解有关法律知识,让企业和工人能够受益更多。”张永科在谈到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发展、保障工人权益时说到。 经过不断深入中小企业开展普法宣讲,大陈法庭已为16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有效增强了企业以法治思维解决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顺利地解决了河北某药业公司与被告高某涉及金额3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及时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确保了该企业20多名员工的就业。 今后,大陈人民法庭将持续丰富、拓展“枫桥经验”内涵,进一步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头堡”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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