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检察蓝” 心向“党旗红”
□ 谷泽红 记得2020年刚入职检察院的时候,身边很多朋友都好奇地问我,“你们检察院是干什么的,主要职责有哪些?”那时候我上网查了一下,用特别官方的语言回答道,“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司法机关,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朋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以为用了一些专业术语来表述就是对检察院工作的完美诠释,但事实并非如此。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检察院的工作并不是寥寥数语就能简单表述的。 惩治犯罪,检察人公正司法,用认真负责的态度书写检察事业公平正义的价值。去年,我院通过依法监督和公开听证,将一起案件嫌疑人涉嫌的故意伤害认定为正当防卫。该案的办理,不仅为嫌疑人洗了冤、正了名,更依法保护了当事人所属的基层干部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坚守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贯彻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既没有让善行者伤心委屈,又没有让违法者逍遥法外,还痛击了部分人“谁闹谁有理、恶人先告状”的扭曲认识,对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作用。 司法救助,检察人用不辞劳怨的付出,赋予检察事业明媚阳光的温度。今年初,我院办理的“一案救助21人”司法救助案例入选最高检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的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连续7天奔走于各个被害人家里,了解其家庭情况,搜集身份证明,还帮助他们写救助申请,协调村委会、乡镇政府处理相关事宜,让我真正理解了“人民检察为人民”这句话的含义,检察人心里装的是老百姓,肩上扛的是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检察院是干什么的,我会说,检察院是为民、为党、为国奉献的。我们有公正司法的坚定,有一心向党的忠诚,有对“检察蓝”的情怀,有对“党旗红”的信仰! (作者单位:赞皇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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