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推荐2013-2014年度省级优秀调解员和优秀调解室的公示
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全省社会矛盾纠纷优秀调解员和优秀调解室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综治委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确定了10名调解员和2个调解室申报省级优秀。现将拟推荐的省级优秀调解员和优秀调解室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 受理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19日 受理单位:石家庄市综治办 联系电话:87619992
拟推荐的省级优秀调解室: 1. 裕华区司法局张益芳调解室 2012年“张益芳调解室”挂牌以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含跨区、跨县)214起,其中调解有关部门委托的疑难矛盾纠纷12起,达成协议或撤诉205件,协议履行率达到100%,化解可能“民转刑”34起,共防止群体性上访26起,解答纠纷当事人咨询316人次,调解案件赔偿金额达162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牵手石家庄市电视台《调和》栏目组,作为法制宣传和司法行政进社区的窗口平台,通过媒体宣传的形式,举办了多次大、中型的普法问答,现场调解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到不同的县市,走村串乡做调解,扩大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赢得了群众广泛的赞誉。 2. 石家庄市广电人民调解委员会 依托石家庄广播电视台《调和》栏目成立的专业调解委员会,工作中发挥新闻媒体优势,积极探索与各相关政府部门联动工作新机制,引导更多的市民群众通过人民调解的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成立三年来,坚持免费公益调解,共接待来访群众近4000人次,调解民事纠纷2000多件,其中大部分是非常棘手的复杂案件、疑难案件,调解成功率达50%。《调和》栏目,在我市已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扩大,被誉为省会首档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电视栏目。 拟推荐的省级优秀调解员: 1、唐秀杰 石家庄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 两年来,成功调解重大医患纠纷60多件,成功率达90%以上,履约率达100%,共赔偿、补偿、减免患者各种费用680余万元。特别是在调解刘某在医院治疗期间死亡一案时,医患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患者亲属情绪激动,多次围堵医院,并扬言如不尽快解决要以死相要挟,经过该同志带领的调解小组耐心细致的调解,医院最终按40%的责任补偿患方人民币七万元,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2、于浩 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负责起草了《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石家庄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已经河北保监局、石家庄市司法局审定后执行。调解解决的纠纷256件,调解成功率为95%,履约率为100%;共解答并处理各类咨询、投诉1487件,接待当事人769人次。没有出现一起当事人反复和矛盾激化案件,没有一起因对处理结果不满而引发的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3. 王靖 市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办案组长 近年来,该同志的个人结案数、调解(撤诉)案件数均居本庭乃至全院前列。2013年度,创造一审、二审案件结案204件的历史最高记录,所审结的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申诉上访案件,无再审改判案件。成功调解1起多家省级以上媒体追踪报道,影响较大的案件,避免了舆论恶意炒作;调解了2起50人以上的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消除了重大群体上访隐患。 4、樊彦成 市公安局桥西分局东里派出所 近两年来,调解民事纠纷580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无一例因调解不力而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纠纷激化为零。先后运用了“激将法”、“破罐子破摔法”、“拆散法”,成功调解了多起因邻里纠纷可能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因集中供暖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一系列重大矛盾纠纷,得到了辖区居民的充分肯定。 5、孟凡伟 新华区西三庄乡司法所所长 近两年共调处纠纷约200件,调解成功率96%,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调解协议履约率达100%。其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金额达2500余万元违约合同案件。在实际工作中,为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 “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充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调解搭好铺路石,组织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其中“律师进社区”、“平安校园行”、“普法宣传周”等活动在《河北法制报》、《石家庄日报》刊登。 6. 甄立新 井陉矿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助理审判员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取得了零信访、零投诉的良好效果。2010至2014年审结的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达83%,其中2014年度全年承办案件调撤率达86.7%。共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1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履行率达96%。并在审判工作中总结了“六步调解工作法”。 7. 韩英刚 栾城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 两年来,个人成功调解350余起矛盾纠纷,疑难复杂案件96起,进入司法程序案件6起,排查化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无一出现矛盾激化。所在镇司法所作为全省试点,配合研制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软件—“民调通”,各村“民调通”使用率达到100%,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8. 霍平丽 鹿泉市大河镇北故城村人民调解员 共调解村民矛盾80余起,无一起激化升级,特别是成功调解的涉及45户村民的西柏坡高速公路北故城段建设噪音污染矛盾纠纷,避免了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牵头组建了河北省首家大学生村官心理咨询室,通过入户走访和接待村民来访先后为村里百余名村民排解了心理压力,从源头上减少了民间纠纷或“民转刑”案件,全村实现了重大案(事)件零发生。 9. 赵霞 晋州市人民法院晋州法庭庭长 作为该市唯一的“女子巾帼法庭”庭长,发挥性别优势,妥善化解多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抚养、抚育、赡养、相邻关系纠纷。2014年个人共受理民事案件260件、审结249件,审结率95.7%,调撤率90%,案件受理数、审结数、调撤率和案件质量优秀率在全院名列前茅,实现了发还改判、涉法涉诉信访、上访“零”发生。 10. 张洪志 市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 近两年,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未经立案程序口头达成调解的共200多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达成书面调解的76件,调解率达到100%。根据个人工作经验撰写的《对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几点思考》一文,被收录到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手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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