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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法院“线下”“线上”开出审判“加速度”

2021-02-26 16:24:40    稿件来源:

   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把疫情重灾区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新乐市人民法院变被动为主动,依托“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调解+“线下”+“线上”开庭,仅2月23日上午,2个半小时内调解1件,开庭审理民事案件5件。其中,“云庭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用时不到半小时,真正开出了审判“加速度”。

   上午9时整,在新乐法院第十审判庭,随着清脆的一声法槌声响起,立案庭副庭长贺瑜与陪审员陈杰、张立强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边婷婷作庭审记录,开庭审理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张某某和王某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期间,原告王某某的两名证人出庭作证。贺法官以娴熟的庭审技巧掌控整个庭审节奏,审理过程环环相扣、程序规范、严谨高效。9时40分庭审结束。

   9时50分,贺瑜团队接着开庭审理了原告相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用时20分钟。

   10时30分许,贺瑜团队利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隔空开庭,原地审理了原告杜某某与被告梁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庭前,因原告远在外地,承办法官便第一时间与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联系沟通,确定线上调解,并安排书记员将原、被告双方的操作流程提前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并进行远程指导。庭审虽以“隔空”对话的方式进行,但庭审程序完整规范,画面、音质清晰流畅,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限制。11时许,庭审顺利完成,用时不到半小时。

   11时许,贺瑜团队原地开庭,接着审理了原告黄某与被告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11时30分结束。

   与此同时,上午9时整,在新乐法院第二审判庭,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金虎团队成功调解了新乐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赵某买卖合同一案。10时10分,开庭审理了温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自2月18日开班以来,伴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时代节奏,新乐法院持续加大传统庭审力度,让高效、便捷成为司法服务的常态,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同时依托“云间”庭审系统,积极开展“云庭审”“云执行”“云调解”,令互联网技术真正成为审判工作的“加速器”。4个工作日,共审理案件30件。其中,“云庭审”案件2件,当庭调解3件,共报结案件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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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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