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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交警消防携手处置轿车路上自燃起火

2020-12-28 16:24:55    稿件来源:

   12月26日凌晨1时左右,井陉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人员王智慧、高瑜、高永强、刘晓玉在平涉公路孙家峪段巡逻时,突然发现路上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自燃起火,便立即赴过去查看。此时,整个车身浓烟滚滚,火势愈演愈烈,司机说车上没有灭火器,无法灭火,而后备箱放的项链、银行卡和衣服等贵重物品还没有拿下来。

   于是,王智慧当即进行分工救援,由他实施交通管控,刘晓玉拨打119火警,并与高永强冒着烟火共同将后备箱贵重物品抢救出来,高瑜到附近加油站借来两个灭火器,与高永强一起喷洒灭火。消防救援队赶到后,他们又与消防人员携手灭火。经过两个小时紧张战斗,终于将火完全扑灭,但车辆已被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消防人员撤离后,为防止消防车洒在路上的水结冻,影响交通,他们继续留在现场,用铁锨铲土将水覆盖,并在着火区域设立警示牌提醒过往群众注意安全。

   事后,交警执勤人员又帮该车驾驶员冯某联系了清障车,并将其送回了家。冯某感动地对他们说:“这辆车是十多年前买的二手车,今天回南部山区老家返回走到这出了事,多亏你们及时赴到,否则,我的损失就更大了。”

   交警提示:在大部分人的印象里车辆自燃是夏天常见的事情,但你知道吗?干燥寒冷的冬季同样也是汽车自燃的高发期。虽然冬季温度低,但气候干燥,车辆也会发生自燃。因此,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况,防止“带病”车上路。同时,一定要随车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如遇自燃及时扑灭,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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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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