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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法院被执行人“鸠占鹊巢”拒不搬出 法院重拳出击强制腾房没商量

2020-12-14 16:23:06    稿件来源:

   12月8日,一场声势浩大的强制腾房行动在万达小区展开,裕华法院15名执行干警联合太行公证处、辖区派出所干警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该小区一处经司法网拍成交后被执行人拒不腾退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并顺利将该160平米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申请人郑某与被执行人崔某某、高某某、崔某甲(崔某某儿子)、崔某乙(崔某某女儿)、某基金公司、某建材公司因委托理财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在审理阶段郑某申请保全了被执行人崔某某、高某某未成年子女崔某甲、崔某乙名下的房产。经审理查明作为股东的崔某某与其开办的某基金公司、某建材公司存在财产混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某基金公司偿还郑某投资款、投资收益及利息,崔某某、高某某及某建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判决中认定崔某甲、崔某乙尚未成年,亦未向法庭提交有收入来源的证明,其名下房产来源于家庭,法院判决2人在其名下财产价值范围内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崔某某、高某某、某建材公司、某基金公司、崔某甲、崔某乙均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康全海通过网络查控、实地走访发现6名被执行人名下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遂通过司法网拍程序依法对被执行人崔某甲、崔某乙名下被查封的位于万达广场居住区的房产进行了拍卖,并为买受人刘某某办理了不动产过户手续。

   在司法拍卖程序启动前,执行干警就多次通知高某某等搬离,但一直到拍卖结束,高某某仍“鸠占鹊巢”,认为自己不腾房法院就没办法。在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当面协调并责令其限期腾房后,高某某仍旧置若罔闻拒不配合执行。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嚣张气焰,裕华法院依据河北省高院《关于开展的网拍腾房交付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制定了详细腾房计划,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房交付。

   12月8日一早,执行局局长梁春芳坐镇指挥中心,副局长李占强带领15名执行干警来到涉案房屋,按照预定计划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搬迁,腾房行动中,执行干警全程录像取证,做好物品登记工作,然后一一编号、仔细分类打包,整个过程由太行公证处工作人员全程录音录像、现场公证,执行现场规范有序。由于被执行人始终没有到场,腾退的物品被存放在另行租赁的库房中。经过4个小时的工作,近160平米的房屋全部腾空完毕,案件承办人现场将拍卖房屋钥匙交付给买受人,本次腾房行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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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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