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检察
2020-04-23 15:23:18 稿件来源:
|
“你在这里的日常生活、饮食、休息能不能得到保障?”“监管人员有没有对你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或者变相体罚、虐待?”“你的合法权利有没有受到保护?”在某宾馆,灵寿县检察院检察官正在对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开展调查。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灵寿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先后对3起案件的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及居所基本情况。在监督过程中,检察官对指定居住场所是否具备正常生活休息条件、是否便于监视管理、能否保证办案安全,进行了仔细查验。 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时,其反映自己心理、精神压力大,希望能看到书或电视。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办案民警沟通协调,第二日便在房间安装电视,同时送去书籍,缓解其心理、精神压力,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此外,对于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县检察院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落实。
|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