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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县法院刑事庭千里巡回审判

2019-08-28 09:38:18     稿件来源:

  8月26日,平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判人员在主管副院长马正堂的带领下,驱车700多公里,历时7个多小时,来到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桥头镇桥头村一被告人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徐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被告人徐某某在2013年12月6日因修车纠纷在平山县将冯某某打伤。由于被告人徐某某身患脉管炎等多种疾病导致截肢,无法正常行走,公安机关对其实施监视居住。

  平山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如果在法院开庭,徐某行动不便,且路途遥远,可能无法到庭参加庭审。本着既要严格司法,又要做到人性化司法的原则,平山法院积极与平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协商,最终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被告人家中审理该案。

  经过长途跋涉和多方打听,终于在老乡的带领下找到了偏僻的徐某某家。一进门,一股刺鼻的味道随之而来,因为被告人家徒四壁,加上父母离异、妻子与其离异,无人照料,家中环境异常恶劣,精神状态也异常颓废。在狭小的被告人卧室内,病床就是被告席,饭桌加板凳就是一个简易的法庭现场。庭审中,公诉人详细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意见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并提出了量刑意见,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积极认罪并深刻悔罪,表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法庭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当庭进行了宣判。“请你一定要记住这份血的教训,你还年轻,希望你在以后的人生旅程中遵纪守法……”,庭审结束后马院长语重心长的对徐某说。在场旁听的村民表示,司法机关这样做很有人情味,法院这次巡回审判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让他们受到深刻的教育。

  这次千里巡回庭审,体现了平山法院司法便民的理念和法院的人文关怀,也让被告人感受到庄严的法律也有温情的一面,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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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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