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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审结一起涉枪案件

2019-08-16 09:18:52     稿件来源:

  8月14日,裕华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枪案件。被告人金某某等25人因犯非法制造、持有、买卖枪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并没收非法持有的枪支。本次庭审由裕华区法院院长梁景辰担任审判长,裕华区检察院检察长郝增录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裕华区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以普通程序审结的首例案件。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梁景辰严格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判阶段的实践与运用,慎重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包括被告人是否了解量刑建议的具体内容,是否知悉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后果,以及签署具结书时是否有值班律师参与等。庭审过程规范得当,节奏简洁明了,25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法院可以对其依法从宽处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使庭审过程得到极大简化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使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案件。同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合理运用,还能促使被告人从内心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减少被告人对立情绪,达到认罪悔罪的目的。有利于被告人回归社会,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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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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