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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运兴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
严格依法监管 促进司法公正

2019-07-18 11:07:34     稿件来源:

  7月17日上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运兴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在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后,郭运兴指出,加强“四类案件”监管,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正确处理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加快构建新型司法监督管理体系,既要进一步健全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充分激发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又要在保障司法人员办案权的同时,建立健全与新型审判权运行相适应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好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庭院长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要健全庭院长依法行使监管权的制度,既确保有效监督办案权,又防止以监督为名违规干预案件,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

  郭运兴强调,要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相统一,不断深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刑快判等工作,努力形成简易案件更加注重效率、疑难案件更加注重精准、敏感案件更加注重效果的诉讼格局。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加快构建分类分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切实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矛盾,努力提升司法质效。

  郭运兴强调,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在这个特殊的历史节点,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社会意义、国际意义。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深刻认识本次特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依法做好特赦实施工作,实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调联动,严把摸排调查关、报请程序关、依法裁判关,确保既做到应赦尽赦,又不错放一个,确保每一个特赦裁定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特赦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强化风险意识,精准评估特赦实施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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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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