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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赡养纠纷母子反目 法官细调解重归亲情

2018-11-23 14:24:35     稿件来源:

  近日,井陉县法院执行局经过细致工作,快速办结一起母子赡养纠纷案,为对薄公堂的母子找回亲情,重归于好。

  申请执行人单某年已70多岁,膝下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跟随三儿子生活,除三儿子外,其他四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子女告上法院。2017年5月28日,法院作出判决:自2017年4月1日起,大儿子、二儿子每人每月给付母亲赡养费400元,三儿子每月给付300元,两个女儿每月分别给付200元,因病住院所花医疗费由三个儿子平均负担。判决生效后,大儿子、三儿子和两个女儿均给付了母亲赡养费,唯独二儿子未履行赡养义务。

  为此,单某分别于2018年1月17日、2月27日和11月5日3次向法院申请对二儿子强制执行。前两次申请后,都是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第3次申请立案后,执行法官陈岗文将其二儿媳找来,给她讲解赡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子女应尽的义务,讲解法律对赡养问题的相关规定和家庭和睦、维护亲情对自己、对子女、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性。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工作,日前,其二儿媳主动将拖欠的1878元交到老人手里,并表示今后按月按时给付老人的赡养费,从而化解了家庭纠纷,促进了母子、婆媳关系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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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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