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检察院启用“诉讼化”模式 办理一起批捕案件
2018-08-17 15: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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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法制网 本报讯(杨新勇)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就是要改变以往审查逮捕程序的书面、封闭、行政化审查方式,构建一种侦查机关、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充分参与、相互对抗,检察官居中裁断的司法审查程序。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检察院启用“诉讼化”审查程序,办理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孙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办案检察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一方均到场发表意见。 在审查现场,办案检察官居中而坐,办案民警、被害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分坐两边。办案民警阐述了提请逮捕的事实、理由。被害人提出犯罪嫌疑人家属已经赔偿了损失,表示对涉罪嫌疑人谅解,不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家属表示案发后非常后悔,积极筹款赔偿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希望对孙某从轻处理。办案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他人轻伤,孙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此案系因邻里宅基地矛盾引发,孙某没有犯罪前科,且双方已达成赔偿和解,对孙某没有逮捕必要,检察官当场作出对犯罪嫌疑人孙某不批准逮捕决定(待层报本院检察长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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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