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全市政法系统干部任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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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董新同志任新乐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陈军伟同志任新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玉洁同志任新乐市稳定办主任; 焦海明同志任新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其新乐市检察院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 张立智同志的新乐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田秀颀同志的新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职务。
三月
剧玉龙同志任藁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赵建宏同志任藁城区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免去其藁城区稳定办主任职务; 王文刚同志任藁城区稳定办主任; 赵春辉同志任赵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春平同志任元氏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免去: 王海强同志的市法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岩同志的市法院教育培训处处长职务; 方建坡同志的市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万学莲同志的市法院民事审判庭第六庭庭长职务; 肖俊生同志的市法院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回振合同志的市检察院综合处处长职务; 闫立军同志的市检察院教育培训处处长职务; 尹勇同志的市检察院技术处处长职务; 刘景勤同志的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锐芬同志的市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处处长职务; 孙现军同志的赵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闫文剑同志的元氏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四月
刘风林同志任井陉县委政法委书记; 蔡立伟同志任裕华区司法局局长; 张新民同志任井陉矿区司法局局长,免去其井陉矿区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张洪波同志任井陉矿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郭建中同志任藁城区司法局局长。 免去: 毕元明同志的井陉县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杨立川同志的裕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李保民同志的裕华区检察院纪检组长职务; 程华同志的裕华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进芳同志的井陉矿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赵梦林同志的藁城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学红同志的无极县法院纪检组长职务; 范会强同志的无极县法院政治处主任职务; 张双翠同志的无极县检察院纪检组长职务; 闫双群同志的无极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职务。
五月
相江同志任新乐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俊英同志任新乐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 李三强同志的新乐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明杰同志的新乐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六月
李锁云同志任井陉矿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免去其井陉矿区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高秋生同志任井陉矿区政法委副书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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