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伤人,民事原告变刑事被告人
2015-12-10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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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犯罪嫌疑人王某与其家人多次向李某追讨工程款未果后,携带刀具冲进李某办公室,逼迫其还款,员工赵某因听到李某的呼救闯进办公室被王某扎伤后,王某仍不罢休,继续胁持李某至其归还所欠工程款后方才放手,同时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予以逮捕。 检察官点评:本案中王某为要回辛辛苦苦挣的钱,本着“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的目的行凶要债,却不知自己确是已触犯了刑法而“牺牲”了自己,但他的家人会因他的入狱而感到“幸福”吗?“欠账还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认可的朴素道理,有钱不还的确可恨,但放着民事维权的道路不走,在激愤下不惜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索要欠款何尝不是得不偿失呢?奉劝要债人,“两败俱伤”不是上策,因为不管对于自己还是家人,我们的自由也同样可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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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