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法院四项机制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2015-12-07 17: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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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藁城法院针对今年以来乡村纠纷大幅增加的情况,积极创新司法工作方式,通过主动出击,超前谋划,推进乡村和谐共建。 一是建立专题性研判机制。就藁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房屋拆迁、土地迁让等问题定期进行专题研判,深入分析矛盾特点、化解难点,全面论证纠纷化解路径、相关法律难题,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建立示范性裁判机制。根据辖区多发、高发的类案特点,精心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导作用,帮助村自治组织和人民群众自主化解矛盾。三是建立介入性调解机制。对于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法官应村组织的要求,随时介入调解,提出参考性意见,利用法官的审判业务专长,为调解组织化解矛盾提供支持。四是建立借力性化解机制。对于一些单纯依靠法院裁判难以彻底化解矛盾的婚姻家庭、相邻权等纠纷,法官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注重通过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推荐的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群众,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以促进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藁城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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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