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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检察院强化三项举措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

2015-07-24 17:18:45     稿件来源:

  去年以来,井陉县检察院坚持将“两法衔接”工作作为延伸监督触角、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管理,切实提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水平。共联网职能单位32家,实现了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联网全覆盖,各行政执法单位录入行政处罚案件3463件,主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2件,监督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

  一、努力协调沟通,聚集监督合力。一是强化外部联动。积极联系县委县政府,最大限度争取重视和支持,将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试点项目范围,形成“两法衔接”工作大格局。制定了《井陉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府法制办、政法委、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6个部门均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定期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沟通案件信息、完善制度措施。目前已召集联席会议6次,协商制定了《两法衔接办公室工作职责》、《保密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流程图》、《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信息规定》、《两法衔接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日审查、周通报、月抽查、季巡查制度,督导跟踪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等一系列案件移送配合机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二是强化内部协作。建立侦监部门负责,反贪、反渎、民行、预防、控申、公诉等多部门参与的日常审查、重点关注、个案协查、列席例会等一系列机制,为“两法衔接”办公室工作充实2名精通民行法律、刑事法律的干警,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成立了由侦监、反贪、反渎人员参加的网上移送案件职务犯罪审查小组,确保及时发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信息中的职务犯罪线索,有效拓展查办职务犯罪线索来源。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监督流程。一是完善案件录入审查机制,严格案件录入。对“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中案件录入信息不准确、大案分成小案录入、案件降格处理以及监管缺位等问题,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并通过走访、阅卷、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明案件情况,准确进行认定,促使引导各联网单位逐步达到录入案件信息明显规范、案件要素齐全、证据材料完善的要求。二是建立移送案件备案制度,强化立案监督。针对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单位移送的案件该立案而不立案问题,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同时,应向检察机关备案,“两法衔接”办公室专人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建立台帐,及时跟踪案件进展。全年行政执法机关共报备案件155件,监督建议公安机关立案9件。三是建立个案协调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对于重大个案以及疑难复杂案件,各“两法衔接”成员部门之间可以相互邀请参与案件分析和讨论,必要时行政执法机关可邀请公安机关指导案件取证,公安机关可邀请行政执法机关指导和说明专业问题并可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如去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60万余元,并引起48名当事人集体上访。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建议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一方面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协助人社部门调查。案件事实查清后,积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全部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加强检查力度,强化案件管理。一是实行定期检查。针对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迟录、漏录现象,坚持每周对信息平台案件录入量进行一次统计,每月至少对2家联网单位案件卷宗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对各联网单位案件卷宗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发现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不连贯等问题要求说明理由,不能说明理由的报县政法委进行通报。共发现迟录案件信息58件,漏录案件信息5件。针对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通过发放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及时移送案件。二是注重分类管理。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数量、处罚种类等执法实际,将32家行政执法部门分为3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行政处罚案件多涉及民生民利的单位。如工商、食药监等单位,对此类单位重点关注,重点监督,做到执法必严;第二类是行政处罚案件少,涉及一般行政处罚的单位,与此类单位加强沟通,共享信息,做到规范执法;第三类是没有行政处罚的单位,与此类行政执法单位共同认真研究监管领域,做到有法可依。通过分类管理,仅2014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就同比增长41%,有效解决了有案不录、有案不移的问题。(宣教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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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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