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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制定《2015年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2015-05-28 17:02:58     稿件来源:

  为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制定了《2015年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2015年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毫不松懈严惩腐败,为全面完成政法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意见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建立市直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中层主要负责人、本系统县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制度,每年一次,重要问题可随时约谈。要重点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严重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打牢政法干警政治根基。要深入开展教育,增强政法干警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一切行动听党指挥。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严肃查处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三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建立完善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紧盯“四风”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纳入纪律审查和纪律处分的重点,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干预办案备案、报告、问责等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加强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司法权依法规范行使。五是持续发力,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纪检监察处供稿)

关键词:政法系统|廉政建设|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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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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