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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法院:司法公开让“阳光法院”更“阳光”

2015-03-20 15:44:16     稿件来源:河北长安网

  司法公开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元氏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积极探索新方式、新方法,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坚持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由选择公开向全面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充分展现了元氏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全程“跟踪”,深化内涵,保障知情权

  立案信息公开方面,元氏法院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并配备了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等。印制《诉讼案件指南》、《诉讼风险告知书》等便民材料及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放于立案大厅。同时对所有能公开开庭的案件,在开庭前三日,在司法公开平台和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案件的基本信息和开庭时间,接受公众旁听。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方面,案件当事人可在互联网和诉讼大厅的触摸屏上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查询范围包括立案、审理、执行、审限、结案等审理信息。法院受理的案件在正式立案后,系统会自动向当事人推送一个查询密码,通过该密码当事人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本人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案件详细信息。“审判流程信息直接从法院案件信息系统同步采集,可以确保当事人在第一时间了解审理动态,同时监督审判人员严格依法依程序办理案件。自今年6月1日起所有新收案件均已实现全流程公开。

  庭审公开方面,一审案件除法定情形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允许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法庭旁听案件;除此之外,元氏法院还致力于强化数字法庭应用,充分运用数字法庭,大力推进案件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网络直播、和远程提讯,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进一步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把人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越拉越近。用事实告诉人们“法律就在身边”,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广范围地普及了法律知识,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的实现。目前元氏法院已实现所有新审结案件的同步录影录像。

  裁判文书公开方面,积极推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制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向社会公开发布生效裁判文书,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案件承办法官努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并注意上网文书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对文书中涉及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平衡好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同时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要求裁判文书充分表述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证据的采信理由、事实的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程。推行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以方便当事人和社会理解判决的理由及结论。截至目前已上传裁判文书664篇。

  畅通渠道,完善措施,保障参与权

  为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审判作用、和解作用、宣传作用,确保每个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的参与。2014年,元氏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额增加62名,与审判员数量比为1.8:1,圆满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促进司法公开,增进司法民主注入了新的活力。

  为确保社会群众及各界人士的的参与,元氏法院每月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在校学生等参观法院办公场所、旁听案件审理、与法官进行座谈交流,让人民群众参与和感受司法,消除对司法神秘的认识,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2014年来共有2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居民等到该院参观了解审判工作,增进了警民沟通,提高了民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认识,降低了普通百姓对法院的畏惧抵触心理,有效促进了司法公开。

  构建平台,内外强化,保障监督权

  在内部监督上,元氏法院根据司法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了司法公开工作奖惩机制,逐步将法官的司法公开工作由“被动化”过渡到“主动化”,将审判公开和审判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推进司法公开的落实。每月定期将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并予以全院通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要求重新开始司法活动;对违反司法公开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调离审执岗位。

  在外部监督上,元氏法院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积极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观摩庭审、现场见证执行、参与案件调解,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直接参与、感受审判执行活动,对法院工作直接进行监督,使司法公开得以真正全面落实。2014年来元氏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人次旁听了案件的庭审情况,增强了司法透明度,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

关键词:元氏法院,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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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世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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