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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无人愿埋单 法官耐心调解止纷争

2015-03-20 15:18:14     稿件来源:石家庄法院网

  “谢谢新华法院、谢谢院长、谢谢法官”,常年上访人吴某收到赔偿款后热泪盈眶,连声感谢。

  吴某2007年8月在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处住院治疗,入院时诊断为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症、左侧卵巢巧克力囊肿、右侧盆块。又于2011年10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住院治疗。后来吴某认为两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不仅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及身体健康权,也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在2012年3月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两家医院起诉到我院,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吴某起诉后不但拒绝做任何医学鉴定,而且多次上访,办案法官不厌其烦的做其释法明理工作,同时,院领导、庭长多次做吴某的思想工作,劝其放弃不合实际的过高诉求。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原告吴某当日收到15万元赔偿款,并承诺不再上访。至此,历时近两年的医疗纠纷案件圆满解决,并实现彻底息诉罢访,该案的顺利解决,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键词:法院,调解,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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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世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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