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石家庄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队伍建设

在平凡岗位散发光和热——检察官助理李诚远的一天

2023-05-11 15:06:57    稿件来源:河北法制报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通讯员 葛彩云

李诚远是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一名“90后”检察官助理,自2019年步入检察系统以来,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了单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富有朝气的他,一步一个脚印,在检察道路上散发着光和热。近日,记者走进长安区检察院,近距离地了解了他的工作日常。

4月25日早上7时许,离上班还有一个小时,李诚远就已经到岗,为上午即将举行的两场案件听证会做最后的准备。

8时35分,第一场听证会开始。这是一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针对是否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做相对不起诉决定举行听证。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与被害人李某为老友反目,积怨已深。案发后,张某、王某已赔偿李某损失,但李某出具谅解书后又开始反悔,且言行过激,邻里矛盾再次加深。听证会上,李诚远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收到赔偿后,你自愿签署了谅解书,没有证据证明你在签署谅解书时受到暴力、威胁、欺骗而被迫和解。并且取得谅解以后,嫌疑人未对你采取任何过激行为,钱款也已经实际履行,你应当认定谅解书的效力。”现场听证员也认为李某作为被害人如无正当理由,不能否定其所出具的谅解书的效力。在多方努力下,李某表示不再要求撤销谅解书,并相信检察机关的决定。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第二场是对犯罪嫌疑人蔡某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进行听证。因琐事及债务纠纷,蔡某前往受害人朱某家与朱某发生冲突,蔡某的推搡行为致朱某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事后蔡某对朱某进行了赔偿。听证会上,李诚远重点围绕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对受害人做了解释。“蔡某的行为不是‘无事生非’,蔡某侵犯了特定人的人身权利,而非针对不特定的多人,对社会秩序没有明显的影响,所以蔡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且因为受害人为轻微伤,也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李诚远先从法律角度为朱某进行讲解。“冤家宜解不宜结,你们这么多年的友谊,就要因为这一时冲动割席断义,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了吗?希望你们能冰释前嫌。”李诚远接着做朱某的思想工作。随后,李诚远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最终,朱某终于理解为什么蔡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现场听证员也纷纷表示:“经过听证代表的充分评议,我们形成了最终的评议意见,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不对的,虽是在诉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采取了过激的手段,对社会、公众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但鉴于犯罪嫌疑人在认识到错误后能积极配合赔偿损失,态度诚恳,案件处理结果于情有理于法有据。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的决定。”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一上午就这样匆匆过去了,午饭后,李诚远就上午听证的蔡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制作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办案机关严把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的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准确。同时监督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撤案,并建议对蔡某处以行政处罚。

中午稍作休息,下午一点半,李诚远拿着文书提着电脑来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自长安区检察院和长安分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来,长安区检察院刑检部门每周派干警与公安干警进行交流沟通,今天李诚远当值。

当天的主要任务是召开“检警同台大讲堂”,李诚远拿出事先精心准备的材料和课件,以《办案细节浅见》为题,针对近两年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自身实践经验出发,结合辖区多发的具体案例,讲解了公安机关在取证程序、取证标准、取证规范等方面应注意的事项,帮助参训人员扫除“盲区”、走出“误区”、避免“雷区”。

“小李,先别走,今天还有几个案子沟通一下。”培训结束后,李诚远和公安干警就几个刑事案子的定性进行了交流。“我们对乔某涉嫌盗窃这个案子的定性存在分歧,你什么看法?”李诚远查看了案件的相关资料,提出自己的观点。“盗窃罪是剥夺他人的占有,建立自己的非法占有;而侵占罪是将自己合法持有的他人之物占为己有。这个视频录像显示是那个三岁孩子把手机放在了商场走廊座椅上,自己跑走了。乔某发现手机以后先转了一圈找失主,然后在没找到的情况下自己把手机带走并关机。在公共场所,手机的持有人已丧失了对手机的占有,作为遗失物,我认为定性为侵占更合适。”

离开公安局,回到单位已经下午五点半,李诚远还在办公室忙碌,第二天有一个案情复杂的诈骗案要开庭,李诚远抓紧时间做好“三纲一书”,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忙完已是八九点,他一天的工作才算告一段落。

这就是李诚远平凡而忙碌的一天,他就这样一直在自己无限热爱的检察工作中不断探索前行,以忠诚、为民、守一方净土,保一方平安,彰显着新一代检察人的责任与担当。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09024425号-27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