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玩蹦床受伤,损失该由谁赔偿
2020-07-10 10:50:07 稿件来源:
近年来,儿童游乐项目日益火爆,大大小小的游乐场随处可见,但这些游乐设施在给儿童带来快乐的同时,也暗藏了一些安全隐患,各种受伤事件时有发生。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民事第十一审判团队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女童在某游乐场玩蹦床时受伤,但游乐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未予赔偿,经法庭调解后,保险公司同意理赔。 事件回顾 2018年5月1日13时许,12岁的蒋某某在母亲陪同下到游乐场玩耍,蒋某某入场后直奔蹦床项目,蒋母应游乐场人员要求未入内陪同。过了一会儿,蒋母听见女儿哭喊,她跑进游乐场内看见蒋某某坐在蹦床上哭泣,右小腿有红肿现象,蒋母立刻将女儿送往医院。经检查后医生诊断,蒋某某右胫腓骨中断闭合粉碎骨折。为治疗伤情,蒋某某在医院住院治疗一百多天。 出院后,蒋某某父母找到游乐场要求赔偿,游乐场工作人员称其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告知二人找保险公司理赔。二人又找到保险公司,但双方多次协商后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转眼一年过去了,蒋某某父母见理赔无望,便将游乐场隶属的某公司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主审法官收案后,积极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询问诉求。在对案情有了全面把握后,主审法官认为本案有很大的调解可能。于是,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耐心劝解,积极协调,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终于,原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蒋某某各项损失九万余元。事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该团队工作表示赞许。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石家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