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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试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9-04-19 13:25:59     稿件来源:

  日前,《鹿泉区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和区司法局正式完成会签,自此鹿泉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处理进入从简、从快、从宽快车道。

  《细则》重点规范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启动撤回机制,社会调查评估前置机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介入机制,检察机关精细化量刑机制,审判机关庭审简化机制,其核心在于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旨在实现司法办案效率、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从侦查阶段开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就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作为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重要考虑因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实体而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越早认罪,依法从宽处理的可能性与程度往往越大,并且极大缩短了办案时间,另一方面对轻微刑事案件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对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也实现了程序上的简易化,有助于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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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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