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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检察院“零距离”
监督法院民事执行活动

2019-03-05 17:25:01     稿件来源:

  近日,晋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派员额检察官对晋州市人民法院执行的民间拖欠劳动报酬和离婚彩礼返还两起执行案件进行现场监督。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移动端、河北电视台等80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现场直播。

  执行前,晋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了法院执行依据的合法性和执行方案的合理性,研究制定了应急预案。执行开始后,该院检察官通过依法核实相关情况、同步录音录像等多种手段对晋州市法院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款项、查封被执行人车库和阁楼、扣押被执行人财物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在本次执行活动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基层组织代表同时也在现场见证了执行过程。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法院执法活动的“零距离”监督,将检察监督的静态工作机制转变为动态形式,有利于实现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有序化、规范化和深入化。既对促进法院执法规范化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又保障了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该项活动的开展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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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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