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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提起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2018-11-08 17:26:14     稿件来源:

  11月7日上午,由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件民事公益诉讼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本案是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的。查明,2014以来年被告薛某及其子二人通过“蚁疗堂”淘宝网店向全国24省市近千网民销售假药,销售金额达15万余元。

  本次庭审,市检察院按照“1+1”公益诉讼办案模式,由民行处、公诉处联合派出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检察院认为:二被告通过网络向全国各地销售假药,销售范围广,涉案数额巨大,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其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之规定,其在承担了刑事责任后,应依法承担消除危险、公开赔礼道歉、缴纳销售额三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的民事法律责任。被告及其代理人当庭表示对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及出示的证据无异议,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表示认可。市中级法院对该院将择期宣判。

  省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市中级法院和基层检察院部分干警及省会部分群众共计7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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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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