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老人因邻里纠纷出手伤人被判实刑
2015-12-15 1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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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年过花甲本该享受天伦之乐,却因出手伤人触犯刑律不得不遭受囹圄之灾。 现年60岁的韩某,系阜平县阜平镇东寺村人,与被害人韩某某为邻且为堂兄弟,两家房屋之间以2米宽小河槽相隔,被告人韩某想从小河槽上搭建小桥从被害人韩某某家门前走路,但一直未争得被害人同意。2013年9月的一天下午,韩某擅自在河槽上铺设钢筋,被害人要求对方停工被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后被告人韩某突然举起铁钎将被害人韩某某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韩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由于韩某拒不认罪,经多次调解无效后,阜平县法院依法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由于邻里纠纷处理不当,致使领居反目成仇最后演变为刑事案件。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远亲不如近邻,遇到应协商办法,即使发生纠纷,也要冷静,通过合法手段妥善解决,切不可失去理智动武耍横不计后果,最后造成无可挽回的恶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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